20歲女子承認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參與暴動 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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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09-09 06:37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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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女子承認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參與暴動,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當時18歲的李嘉希在理大衝突期間突破警方防線逃離現場,在科學館內被捕。

法官陳廣池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指對警察沒有敵意,但受當時社會氛圍影響走上街頭,對於自己未能一早察覺犯案後果感到後悔,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及繼續學業。

感化官建議她接受全面紀律訓練,及較長時間的法定監督。法官相信被告確有悔意,亦接納兩項暴動罪視作一連串犯罪行為。而法庭在懲治少年犯時,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及更生作用,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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