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安排討論政府提出「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有議員就在處理「一地兩檢」議案前一項法案時,罕有引用議事規則一項條文,展開另一項辯論。在會議結束時,「一地兩檢」議案都未能開始辯論。
大會開始時先由多名議員提出口頭質詢,期間非建制派議員多次要求點算人數。
之後的議程,也就是處理「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前的一項,是首讀及二讀《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朱凱廸提出不將草案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主席梁君彥暫停會議考慮,個多小時後宣布批准朱凱廸的動議,每名議員可就這項動議發言十五分鐘。
新界西議員朱凱廸表示:「透過這個動議給予清楚訊息行政當局知道,立法會是有尊嚴的,立法會不是隨便可以讓他操弄,那些『一地兩檢』,我是不贊成政府拿出來,因為它是違法的。」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於有議員拖延討論「一地兩檢」議案感到失望:「從來沒有信心或奢望在一次會議可通過,但如果連首讀、二讀條例都成為『拉布』基礎,我表示失望。」
建制派議員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阻止議員「拉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會盡快處理:「我們《議事規則》相當多這些條文,已經可以玩(「拉布」),問題是究竟有否尊敬我們以往傳統,因為拖延搞事而做,又不怕臉皮厚,去說一些無關痛癢的發言的話,相信我們很難一下子制止。」
議事規則委員會下月六日及七日,每日有四小時會議可處理議事規則修訂建議。
朱凱廸引用的是《議事規則》第54(4)條,指法案二讀發言完成之後,議員毋須預告,可動議不將草案交由內務委員會處理,每名議員可就這項動議發言十五分鐘,如果動議最後通過,立法會大會須就法案繼續二讀辯論。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紀錄,今次是立法會成立後首度引用這項議事規則,之前一次引用是1997年臨時立法會審議《入境修訂條例》時,有建制派議員批評朱凱廸的做法。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李慧琼表示:「讓議員每人有十五分鐘可以發言,要拖延『一地兩檢』或想耍手段令『一地兩檢』更難在議會進行辯論。《議事規則》如果被議員用來阻止法案、政府的議案,其實最後受害的是香港市民。」
工聯會新界西議員麥美娟表示:「為了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令到一條條例應得到審議,正常的議事程序被抽起,還要義正嚴辭,好像告訴別人做得對,假惺惺、偽君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