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八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入稟狀指八人宣誓的言行,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
申請入稟的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申請司法覆核立法會秘書長於十月十二日裁定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朱凱廸宣誓有效的決定,以及立法會主席在十月十八日,准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的決定。另外,主席裁定姚松炎及劉小麗在立法會會議上重新宣誓有效的決定。
入稟狀指,梁國雄宣誓時手持黃傘,攜帶「人大常委會831決議」高叫口號,並撕爛代表「831決議」的道具。
羅冠聰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呼「希望在人民,改變始於抗爭」。
鄭松泰在讀完誓詞後,加上「全民制憲」、「重新立約」、「雨傘運動」等字眼。
邵家臻在宣誓後,高叫「雨傘運動,散而不潰」等口號,並敲響「佔領運動」時使用的鈴鼓。
陳志全撕爛政府於宣誓前一天發出有關議員宣誓的聲明,並高喊口號。
朱凱廸在宣誓後加上「民主自決,反對立法會議員梁君彥」。
姚松炎在首次宣誓時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等口號,及在第二次宣誓時自行在誓詞最後增加字句。
劉小麗以「龜速」讀出誓詞,每字中間均停頓約3秒。
申請人指八人宣誓時作的言行、服飾和道具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要求法庭頒令八名議員,宣誓無效及喪失就任議員資格,並宣告八個宣誓人的立法會議席懸空。
司法覆核申請人鄭玉佳表示:「以前我相信立法會或司法界都沒正視這嚴肅問題,今時今日既然可依循人大釋法,我相信是時候將它撥亂反正。」
申請人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他指這次是以個人名義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