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指職安健案件若施最低罰款額 對營業額規模較細被告不公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09-29 22:3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一個有關修訂職安健條例的委員會上,有議員質疑法庭量刑時,要考慮被定罪者營業額是前後矛盾。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說:「上次我提出為何我們不訂立一個最低罰款額給法庭考慮,處方的答案說法庭應該有自由去決定。但今次在這方面,又要法庭必須考慮營業額,為何會有這樣的前後矛盾呢?」

勞工處副處長梁永恩稱:「我們大家可以想像,同樣的金額對富人及沒那麼富的人來說,確實感覺是兩碼子的事。因此阻嚇力亦南轅北轍,都必須靠與規模掛鈎的罰款額,才可達至政策目的。」

梁永恩又說,法庭須對案情、求情因素、是否再犯等作全面考慮,設立最低罰款額會對被定罪者不公平。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