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有商戶推消費券優惠欠詳細條款 易生混淆

即時港聞

發佈: 2021-08-04 02:19

撰文: 無綫新聞

消委會發現部分商戶推廣電子消費券優惠時欠缺詳細條款,容易令人混淆。

電子消費券周日到手,消委會至今接獲42宗有關支付平台和商戶投訴,比例約各佔一半。支付平台中,投訴Tap&Go「拍住賞」最多,有10宗;八達通佔5宗,涉及「鎖卡」、下載不到現金券或迎新優惠等。

商戶方面,有餅店、藥房和便利店向顧客收取附加費,有商舖被指趁機加價或取消原有優惠,當中一間保健服務商向客人收取最低消費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他一定要消費者花費滿三千元才接受電子消費券,我們覺得並不合理,在整個電子消費券計劃下,就算消費者只想花一元,你都是要收。」

消委會亦發現,不少「搶客」優惠都有限額或限制,例如有商場推出消費滿600元、登記成為會員,可獲125元商場現金券但設有名額,消費者有機會消費後,遇到額滿未能換取優惠;亦有美容院、健身中心、電訊公司等沒有列明條款細則,包括有不同優惠期限、不設退款和冷靜期等。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細心比較不同商戶優惠,了解各項優惠使用條件和限制,商戶亦應清楚列明優惠條款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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