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續審。控方指《立場》專訪民主派初選參與者,為他們「戴光環」。而法庭接納控方提出,超出檢控時限的多篇文章作為呈堂證物。
《立場新聞》52歲前總編輯鍾沛權,及34歲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連同《立場》註冊公司,被控前年7月至去年12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即17篇煽動文章。
辯方在首日審訊提出,其中10篇文章的發布時間超過了六個月檢控期限,不可依賴作檢控基礎。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裁定全部都可呈堂,控方亦有責任證明被告有「串謀」犯罪意圖。
控方列舉該該17篇文章,指全部涉及激進分子或通緝犯,並可持續在網上瀏覽;文章因應不同社會事件發布,鼓勵他人非法抗爭,宣揚推翻政府,倡議國際制裁,挑戰政府權威。例如有關民主派初選案,專訪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文章提及要實現「攬炒」、「全面圍堵中共」等。控方又形容《立場》之後發布網誌,為初選案參與者「申冤」、「戴光環」。
除了專訪,《立場》亦刊登多篇博客文章,包括羅冠聰藉「12港人」事件攻擊中央、香港及司法、區家麟撰寫有關中大校友就中大暴動的報道,及鄒幸彤獲「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等,另外亦刊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文章。
控方傳召警方國安處人員,供稱在《立場》網站上蒐證,部分轉載文章註明「來自作者」、「不代表本網立場」、「編輯保留對稿件的篩選權利」。
控方又指,全部被告有犯罪協議。鍾沛權和林紹桐是《立場》核心管理人員,決定題材和指示員工。鍾沛權去年離職後,亦曾參與編採決定。被告必然知悉文章具煽動意圖,特意發布以推波助瀾。
控方又指《立場》發展與反修例運動有密切關係。19年前,每年只有數千次入帳紀錄,自19年七月起,捐款源源不絕,年底時收入激增逾十倍,至八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