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機電承認違反《競爭法》,罰款1.5億元。競爭事務委員會今年年中指,安樂機電和信興機電涉嫌在投標時合謀定價,涉款約20億,最終安樂工程同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消息公布後,安樂機電母公司安樂工程繼續營運,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競委會今年六月中稱,安樂機電設備工程、安樂工程集團及信興機電工程、信興集團,兩個本屬競爭對手,涉嫌2015年底至2019年底,在本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入稟展開法律程序。
案情指,安樂兩名高級工程師及信興一名高級經理,在回應顧客報價或招標邀請時,透過電郵及電話信息分享投標資料,期間要求及同意提供較對方高的報價、即俗稱「豬仔標」,令對方中標,合共涉及83份標書,涉款20億元。
當中32份由安樂中標,信興投得17份,涵蓋27個物業,包括房協位於英皇道1063號大廈,以及北角渣華道煤氣公司物業。
安樂工程主席潘樂陶是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他曾回應指公司跟信興無關係,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涉案員工會繼續留任。
競委會發新聞稿稱,安樂機電連同該兩名員工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達成合作協議。安樂機電同意罰款1.5億元,並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及訟費等,協議仍有待競爭事務審裁處決定。至於信興等其餘答辯人的法律程序將繼續進行。
競委會指,今次標誌著調查空調工程界持續多年的合謀行為取得重要進展。
信興稱案件正進行法律程序,不會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