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被控煽惑他人立會換屆選舉投白票 女被告認罪判緩刑18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11-11 01:10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名男女被控煽惑他人,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一名報稱無業的女被告認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考慮過往同類案件都以緩刑處理,接納她對案件悔意,扣減刑期後判監禁2個月,緩刑18個月。

至於另外三名被告,一名男平面設計師因確診缺席聆訊,其餘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再訊,被告繼續准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案情指四人去年分別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或展示被通緝的許智峯等人帖文,提出在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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