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帖文稱炸軍營判囚四年半 法官指被告經深思熟慮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11-14 01:1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大專生在網上討論區發帖文,指不排除製造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四年半 。

27歲被告陳振銘被控2017年11月17日,非法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

案情指被告在帖文,列出硝酸甘油的成份、所需份量、使用器具等,審訊後裁定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成。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涉案帖文教授所製的硝酸甘油,可導致人命傷亡或更嚴重後果,被炸的未必是目標人物,可能是製作人、經手人,或是途中的無辜市民,假若以玻璃和金屬容器盛載,殺傷力比TATP炸藥或手榴彈更厲害。

而高登作為網上公眾平台,涉案帖文可廣泛轉播,會員或非會員均可瀏覽帖文,就算帖文只有60個回應,但閱讀帖文而未作回應的人士,肯定不止60人,閱讀的人更有可能,以倍數的數量去製造。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自大妄想症,法官指被告智力正常,犯案經過深思熟慮,有邏輯、有意識,將量刑起點定為監禁五年,考慮控方延誤及被告同意案情,判被告監禁四年半,另請懲教署為被告安排,心理及精神輔導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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