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致去年底「望月樓」感染群組的國泰航空兩名前機艙服務員,檢疫期間違規外出及用膳,違反防疫要求罪名成立,不准保釋,還柙至下月1日判刑。
46歲黃昱龍及45歲劉諾宏,早前否認三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無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
案情指,二人去年底先後從美國返港。根據衞生署規定,原本須自我隔離21天,不過二人抵港翌日已離開住所,其中黃昱龍探望劉諾宏。劉諾宏抵港後兩日與家人及朋友,到九龍塘又一城望月樓午膳。兩人之後確診,「望月樓」亦出現感染群組,累計八人確診。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黃昱龍探望劉諾宏,又到對方家中吃飯,是不合理亦非必要,違反「醫學監察」規定;而黃昱龍已有一定年紀,作為機艙服務員經常出外,劉諾宏無必要送對方下樓乘巴士。
至於劉諾宏往又一城替父親買電話,又在望月樓與父親和女友人午膳,亦屬非必要,裁定二人違反防疫要求罪名成立。
控方在裁決後再傳召衞生署高級醫生馮永輝作供,稱二人行為很大機會引致望月樓群組感染。辯方就反駁,當局非百分百肯定這個結果,因為二人當時沒有病徵,快測呈陰性。
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判刑,法官稱兩人濫用特區政府賦予機組人員豁免檢疫的特權,導致其他香港市民感染,拒絕二人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