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辦及國安公署支持李家超決定 指准英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違國安法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11-28 07:48

撰文: 無綫新聞

國務院港澳辦、駐港國安公署及中聯辦亦先後發聲明,支持李家超的決定,其中港澳辦表示,香港有關法院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違反《港區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

國務院港澳辦、駐港國安公署和中聯辦的聲明同樣強調,《港區國安法》中,特區司法、執法機構負有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法定責任。

其中港澳辦指,近期部分案件,特別是黎智英案辦理過程中出現一些現象,值得高度警惕。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香港有關法院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違背《港區國安法》關於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的規定,亦違反《港區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中央對特區的國安事務有根本責任,將深入落實二十大報告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

駐港國安公署亦表明嚴重關切海外大律師代理國安案件一事,指律政司不斷向高等、終審法院提出反對意見,均遭到駁回和拒絕,引起社會各界對香港維護國安法治方向的擔憂,指社會普遍認為,海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抗辯,可能埋下難以臆測的隱患,公署指將密切跟進發展。

而中聯辦稱,社會各界普遍認為准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抗辯實屬罕見,不僅為外國插手干預,開了方便之門,而且有損本地律師職業聲譽和香港法治形象,強調《港區國安法》是根據現實需要和特區具體情況,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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