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要求押後案件七天,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3日再訊。
黎智英早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大批警員在法院外持槍戒備。
黎智英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原定早上開審。
他聘請英國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其抗辯,律政司反對,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是否可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又認為應待釋法後才開庭審理。
律政司申請將案押後七天,辯方未有反對。
不過指定法官杜麗冰質疑,七天是否足夠,終裁定將案押後至本月13日,要求律政司前一天,需向法庭提交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