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衝突11人參與暴動等罪成 月底判刑

即時港聞

發佈: 2022-12-03 04:17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11人參與暴動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個月31日判刑。

11名被告介乎21至33歲,報稱地盤工、學生、獸醫護士、倉務員等,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全部人否認控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裁決指,當日警方發射了超過200枚催淚彈及逾200發橡膠子彈,路面亦有路障和火堆,偶爾更發生爆炸,情況十分危險。

法官又指,部分被告的寓所與案發地點距離大,事發附近一帶商舖已關門,他們無必要留下,加上各被告案發時身穿黑色衣著和戴防毒裝備,與當年6月起以來示威者的常見裝束吻合,用作保護或掩飾身份。

而案中被告在長達50分鐘的對峙中,警方多次要求示威者離開,但選擇留下與警方對峙,藉以壯大示威者聲勢,是鼓勵他人成為暴動一分子,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裁定全部人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一人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亦罪成。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