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違租契欺詐罪罪成 判囚5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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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12-09 19:13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違反租契,欺詐科技園,分別判囚5年9個月及21個月。另外,法庭向黎智英頒下取消資格令八年,判處罰款200萬元。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

他與壹傳媒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1998年起,向負責管理將軍澳工業邨的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的土地用途,違反租契協議。

涉案的壹傳媒大樓必須以出版印刷報章雜誌,但黎智英持有的顧問公司佔用大樓,為黎智英及其兒子擔任公司秘書,向保險公司投保、處理個人資產等。

兩人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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