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子豪涉「十二港人」案就刑期上訴 獲准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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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2-12-20 20:08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鄭子豪就判囚刑期上訴,獲准保釋候審。

鄭子豪被控2019年,在灣仔一個單位內管有汽油彈原材料及半製成的汽油彈等,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個月。

原審法官游德康判刑後指,不知道鄭子豪涉及「十二港人」案妨礙司法公正控罪已服刑10個月,否則會扣減刑期至21個月。

鄭子豪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如刑期為21個月,鄭子豪明年3月便刑滿釋放,但上訴許可聆訊明年4月才進行。

為免出現不公,批准他以兩萬元現金保釋,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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