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工程師承認管有爆炸品罪 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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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1-13 00:0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認管有爆炸品罪,下月判刑。

44歲被告黃智榮,報稱網絡工程師。

案情指,警方前年2月8日在粉嶺截查被告,在其行李箱發現硝酸鉀粉末、氧化鐵等物品。政府化驗所檢驗,確認是製造炸彈原材料,而同時搜獲兩套無線電遙控,可引爆炸彈。

被告警誡下稱,收取一萬至兩萬元報酬運送物品。

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指,被告月入約6萬元,疑惑他何須為兩萬元報酬犯案;又質疑案件涉恐怖主義成分,無線電遙控可乘人不備、遙距引爆炸彈。押後至下月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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