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藥房和連鎖藥店出售含「撲熱息痛」藥物,合理發售量每人不應多於60粒。
近期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被搶購,外界都關注通關後,情況會否再惡化。
政府最新公布建議合理發售量,指基於一名正常成年人24小時內,不能服用逾4,000毫克「撲熱息痛」、即一日不可服用多過八粒,零售商供應這類藥物時,每人合理分量不應多於60粒或300毫升藥水。各大型連鎖藥物零售商、港九藥房總商會成員,出售有關成藥時會參考這個分量。
戴先生表示:「這有何所謂,限制來幹甚麼,香港自由市場來。我覺得是多餘,其實現在內地有很多退燒藥。」
羅先生指出:「這些藥被人全部購買,怎麼辦?當然好,人人都有,有需要就買得到。」
饒女士稱:「如真有需要,都不用囤積這些,說真的,留給有需要的人,其實自己家中儲存足夠數量就夠了,太多無用,會過期的。」
政府強調「撲熱息痛」藥物供應穩定,本港現時有756款已註冊藥劑製品含「撲熱息痛」,其中九成是成藥,市民不需囤積;又提醒任何人售賣或轉售新冠口服藥,包括無償供應,都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