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主持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典禮事隔兩年,由終審法院重返中環大會堂舉行,張舉能先檢閱警察儀仗隊。
張舉能致辭時指,法院有三大職能,包括維護法治、享有司法獨立,強調法官執行司法工作時,要摒除個人觀點;過去數年所有法官,包括《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都發揮高度專業精神;第二是維護基本權利,但在顧及他人或公眾利益情況下,可予以相稱限制。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對於基本權利,法庭固然應該而事實上亦給予寬鬆的詮釋,但大部分基本權利均並非絕對的權利。當基本權利受限於對法庭具約束力的法律,或受限於法庭不具司法管轄權,予以覆核的法律時,法庭須依循有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