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案」喬映瑜被控管有爆炸品等四罪 押後至3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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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1-17 02:15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被控管有爆炸品,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四項罪名,在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透露被告正在申請法援,申請押後至3月14日再訊,獲法官批准。被告無申請保釋,還柙懲教署看管。

35歲的喬映瑜,被控2020年在旺角一個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以及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並聯同其他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妨礙司法公正,她早前在內地判囚兩年,服刑後移交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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