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認罪被告區諾軒繼續作供,透露初選協調會議文件中,列明「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又指戴耀廷曾詮釋即是可用可不用。
民主派初選案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審理。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方繼續傳召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問到多區的初選協調會議詳情。其中九龍東通訊群組傳閲的會議文件,區諾軒表示不記得全部內容,但至少可確認「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的句子,有加入文件之中。不過法官就指呈堂的無相關文件。區諾軒解釋他有刪除檔案習慣,只能確定有收過及看過。
2020年3月26日,港島區協調會議。區諾軒指與會的司馬文不認同戴耀廷的文件中「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的看法。戴耀廷解釋「積極」的意思,即是可以用、可以不用,如果政府不聽民意,就可以行使權力。
九龍西的兩次會議,戴耀廷曾重申否決政府議案等理念。社民連岑子杰質疑,有些民生議案,如全民退休保障,是要支持。區諾軒指閱讀過文章,亦曾跟戴耀廷說「想法太瘋狂」。
到新界東兩次會議,區諾軒指有近20人出席。在第二次會議前,社民連黃浩銘曾致電他,指稍後開會不要應承他人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說法。區諾軒答他「我了解」。法官問區諾軒知不知道黃浩銘的用意。區諾軒指只是知悉對方有這想法。
到會議上,鄒家成質疑為何是「積極」,而非「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引致與會者激烈辯論。
區諾軒作供時,多次用到「我相信」,「我認為」等字眼,法官一再提醒,他作供時要清楚交代事情有否發生,而非他的想法,或他猜度他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