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內地城市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今日起實施,廣州市6名科研人士成為第一批取得簽注的人才。
其中一人為中山大學南沙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張湘東。他表示,該政策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更好滿足灣區內人才之間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
取得簽注的亦包括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她表示:「參加學術會議的話,我們其實會更喜歡能夠面對面的溝通,因為很多想法是碰出來的。之前去港澳地區用的是旅遊簽注,現在有了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更方便了,拉近了我們的距離,我們不用花過多的時間去做行程上的規劃,可以說走就走、及時交流。」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新推出的「人才簽注」,給予在大灣區工作的六類內地人才申請。
第一類是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有重大貢獻,或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包括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等國際知名獎項得獎者,以及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的教授;而任職科研機構、灣區高等院校和衞健專業人才,達副高級以上職稱也符合資格。
另外,曾參與在港澳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以及處理內地與港澳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亦涵蓋。第六是其他類人才,即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取得簽注後,可以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港澳地區、每次停留不超過30天。
傑出人才的簽注有效期五年。至於科研、文教及衞健人才,有效期是三年;而法律及其他類人才則為一年。
傑出人才免提交證明文件,其他類型人才需提供單位在職證明、職稱證明、專業資格證明等申請材料。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的公布,無列明申請人數限制。形容新政策可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技術等便捷高效有序流動,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和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