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19年攜噴漆交予他人塗污商場 判240小時社服令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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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2-20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學生2019年攜有兩罐噴漆,交給他人塗污一個商場,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要賠償3,000元。

現年18歲的被告何卓霖,被控於秀茂坪順利商場(一期)三樓行人天橋保管兩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准許他人使用,塗污商場一幅牆。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觀塘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年紀尚輕,認罪有一定程度的悔意,福利官報告亦建議,較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因此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賠償3,000元予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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