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人後為見兒子恐嚇前女友 承認綁架等6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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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3-13 19:50

撰文: 無綫新聞

51歲癮君子4年前醉酒下為與前女友羅慧詩復合,在慈雲山持刀強行用武綁架,個多月後在將軍澳寶林邨住所內將34歲時任女友劉莉芝毒打致死,藏屍床底。被捕前為見12歲兒子最後一面,多次向前女友羅慧詩發死亡恐嚇。癮君子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今早再於荃灣法院承認綁架、刑恐、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6罪,押後至4月12日判刑。

案情指,現年51歲被告羅偉文2006年結識事主羅慧詩並交往,翌年誕下兒子,同住沙田坳邨一單位。2018年2人關係轉差,事主攜子搬到親戚家中。2019年1月28日早上6時許事主回家途中,被告突然在慈樂邨後巷出現,箍頸扯頭髮,掌摑事主又拳打腳踢,其後拿出長10厘米軍刀連刀套,事主馬上推開被告逃逸,軍刀掉落地上。

事主跑到樂誠樓保安亭求救,被告隨即追上箍頸拉事主出保安亭,然後扯上的士,前往沙田坳邨舊居,期間捂著事主嘴巴阻止其呼救。到達沙田坳邨時,事主捉住閘口欄杆,被告旋即再次拳打腳踢使其鬆手,拖入和田樓,事主期間不斷呼救,保安見狀向控制室報告事件。事主在40樓走廊被拖行時,嘗以手提電話報警不果,遭被告搶去,事主繼續呼救又按鄰居門鐘,鄰居出門從後以雙手箍住被告,事主伺機掙脫跑入鄰居單位報警處理,被告於警方到達前逃離現場。

被告同年3月9日深夜起向事主發訊未獲回覆,遂指「我再見到你一定打死你」、「我一定攞通水淋你毀容為止」。3月15日被告再發訊指「我又係啲脾氣出事,大鑊過你嗰單好多,我得返一條死路行我同你講而家開始唔想見到你哋任何一個,因為我冇時間再同你玩,我見到邊個斬邊個呀,你都係,一撞到你即死!你一定要陪我死」。2日後被告再發訊「係你唔畀我見個仔,你一定要付出好大嘅代價,我一定要斬死你」。

被告3月19日被捕,警誡下稱醉酒下犯案綁架事主,在的士上曾承諾不會打死事主,想拖事主到舊居討論復合,另因曾遭事主後父派人施襲故帶刀旁身。

被告羅偉文承認於2019年1月28日,在慈雲山慈樂邨樂誠樓地下外襲擊羅慧詩,因而對其造成身體傷害;無合理權限或辯解管有一把刀;在違反羅慧詩的意願下,將其非法以武力帶走;同日在沙田坳邨偷竊屬於羅慧詩價值3000元的手提電話。被告再承認於在同年3月9日至11日、15至17日,威脅羅慧詩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其受驚。

早前報道:

將軍澳藏屍案 50歲男子謀殺女友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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