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捕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據了解,他涉嫌在保釋期間干擾證人。
國安處人員上午十一時許到天后廟道一個屋苑帶走何俊仁,雙手鎖上手銬。據了解,涉及他和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的《港區國安法》案件。
何俊仁去年7月,曾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拒絕。之後一個月,他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批准。
條件包括70萬元現金和4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並要遵守凌晨十二時至早上七時的宵禁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或行為;亦不得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等。
法官陳仲衡當時曾向何俊仁稱,「不要證明我錯」,而檢控專員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