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捕71歲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據了解,他涉嫌干擾民主派初選案一名控方證人的家屬。
警方國安處人員上午十一時許,到天后廟道一個屋苑帶走何俊仁,雙手鎖上手銬,帶往警署協助調查。
據了解,他涉嫌干擾民主派初選案一名控方證人的家屬,違反他涉及《港區國安法》控罪的保釋案件,即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或行為。消息指他創立的何謝偉律師事務所,有份負責代表初選案部分被告。
何俊仁原本是支聯會前副主席,連同支聯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以及另一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何俊仁去年7月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拒絕。之後一個月,他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批准。
條件包括70萬元現金和4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並要遵守凌晨十二時至早上七時的宵禁令;亦不得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等。
法官陳仲衡當時曾向何俊仁稱,「不要證明我錯」,而檢控專員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