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蒙面規例》下,合法集會或遊行人士蒙面,包括戴口罩屬違法。有立法會議員在大會上質詢,當局會否暫緩執行規例,當局指是否違法,要視乎有否合理辯解。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說:「據悉有相當數目市民已養成戴口罩以預防疾病習慣,警方會否考慮,在沒有被警方禁止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期間,暫緩執行規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問題,而《禁止蒙面規例》是處理危害公共安全情況。《禁止蒙面規例》現時仍然生效,警方會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辦事。即使在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中戴口罩,有關行為是否違反規例,需要根據個別實際情況而定,包括警方執法時作的查問,衡量涉嫌人提出的辯解是否合理,以決定是否有合理懷疑,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