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意外】當局向三公司提15項傳票控罪 押後至五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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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3-27 03:14

撰文: 無綫新聞

MIRROR演唱會大型屏幕墮下事故,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等三間公司提堂,勞工處提出共15項傳票控罪,押後至5月25日答辯。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分別是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次承辦商協興隆舞台工程,及舞館有限公司,暫時毋須答辯,等待辯方考慮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押後至5月25日答辯。

男團MIRROR去年七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一個大型屏幕墮下,2名舞蹈員受傷,其中一人重傷。

僱用舞蹈員的舞館有限公司被控5項控罪,包括沒有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及無為僱員購買保險等;而負責舞台工程的藝能及協興隆,則分別被控4及6項控罪,包括沒有確保懸吊的屏幕安全,以及未有在24小時內將嚴重意外通知職業安全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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