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十個公眾集會或遊行 須遵守特定條件如手持指定物作識別

即時港聞

發佈: 2023-04-01 21:07

撰文: 無綫新聞

全日共有十個公眾集會或遊行,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全部也須遵守特定條件,例如參與人士須手持指定物品以作識別,或不能蒙面。

這間位於觀塘的小學早上舉行步行籌款,數百名學生及家長由校舍出發,沿途有警車戒備。

校方早前申請了不反對通知書,按要求安排了糾察員維持秩序。活動無飾物等限制,有學生舉起自製的旗幟,亦未有規定須禁蒙面,不少參與者有戴上口罩。

家長梁女士稱:「家長及學生若知道自己有少許不適,都會戴口罩,這也是個人選擇。有要求(學生)要穿上運動服,下身可自己隨意穿,牛仔褲或運動褲等。」

家長陳女士說:「沒有擔心,學校安排得很好,秩序也很好。」

和這間學校籌款一樣,這日另外有九個公眾集會或遊行亦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所有均列明須確保符合包括《港區國安法》等法例,不會不利國家安全。

其中在中區聖約翰座堂舉行的「棕枝主日」遊行慶典,約三百名信眾按警方規定,圍繞座堂的行人路走一圈時,須手持棕枝。

警方亦要求參加者須遵守《禁蒙面法》,但現場不少人都戴上了口罩,有參加者指事前未獲告知相關規定。

參加者阮女士指出:「是我自己小心一點,因為始終人多,崇拜不會有甚麼強制你做,你信這件事便會做,怎會強制你呢?不會的、很自由。」

梁先生認為:「覺得今天沒需要警察,因為很和平,建議是取棕枝,但沒規定一定要,因都是自願性去做此事。」

當局早前指,《禁蒙面法》已清楚訂明,宗教及醫學等理由可獲豁免,警方執法則會視乎市民有否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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