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食肆改用電子點餐,消委會接獲多宗涉及收費的投訴,有餐廳負責人相信是個別事件,可能與電腦系統有關。
鄧婆婆稱:「很不方便,去飲茶早上別人叫了正在吃,我還在這裡點餐。」
不少人同婆婆一樣,到餐廳電子落單遇到困難,要用手機掃描二維碼,看電子餐牌及落單。
陳先生認為:「自己點餐看得清楚些,這些可以慢慢去看。」
有顧客歡迎新科技,不過,買單時就要留意,消委會今年首4個月接獲9宗有關電子點餐投訴。
其中一個個案,電子餐牌顯示套餐收費每位228元,最終收取每位288元,餐廳解釋是電子餐牌未更新,最終同意退回差額,及涉及的加一服務費。
另一個個案,電子餐牌未有列明要收服務費,買單時計算加一,餐廳解釋系統啟用不久,願意向投訴人退回相關收費。
有餐廳負責人指,電子點餐與會計是兩個不同系統,需時更新,所以才會有「收多了錢」的情況。
食肆負責人徐汶緯指出:「可能有些中小微企或小微企沒有科技部,要靠外間公司。可能要一兩天才能更新,可能有時間差,導致有這些問題。我相信絕大部分香港飲食業、同業,不是想欺騙市民、騙客人,賺取小小利潤。」
負責人又指,部分客人手機網絡可能沒有上網服務,餐廳特別設立免費WiFi,讓所有客人可以自助點餐。
消委會亦收到一個市民投訴,指餐廳職員主動遞上熱水,但以「中國茗茶水」為名,收了20元。投訴人認為,點餐紙雖列明「另收茶芥」,坊間普遍認為,「茶芥」應包括熱茶及調味料,而點餐紙的英文寫法亦是「TEA」,所以不應收費,但餐廳最終拒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