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會大樓14人被控 劉頴匡承認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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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5-29 03:13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14人被控暴動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14名被告由19至42歲,包括藝人王宗堯、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柙的劉頴匡。他們被控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大樓及附近參與暴動,亦分別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不同條文。

劉頴匡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在內的七人承認暴動。王宗堯和吳志勇否認暴動,但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餘下五人否認所有控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約三時,數百人在立法會大樓外聚集,一面國旗被示威者破壞。到下午過千人集結,並持續使用鐵籠車、鐵枝等衝擊,試圖衝入大樓,最終晚上約九時成功闖入,並破壞了數小時。

七名承認暴動的被告同意案情,包括畢慧芬當日在立法會大樓地下,引領示威者離開。潘浩超則站在示威者防綫最前,將三顆雞蛋投擲向大樓閘門方向等。

劉穎匡曾在會議廳內,與其他示威者商議應否繼續留在那兒,並用擴音器發表講話;范俊文曾手持鐵鎚擊打大樓地下玻璃,並將鐵鎚交給另一名示威者,繼續毀壞玻璃等;沈鏡樂亦被拍攝到案發當晚進出立法會,並在集結人群中徘徊;孫曉嵐就在會議廳內,一度拉下口罩和其他人交談。

案情又指,認罪被告羅樂生,警方在立法會近主席台,一條木欄杆上套取到他的左手掌印,他被捕後承認當日有出灣仔遊行,又指有參與運送物資等。

這七名被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獲准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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