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提高亂抛垃圾和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分別由1,500元增至3千元及6千元。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政府強調要增加法例的阻嚇力。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稱:「商販跟我們說,過往(執法)很雷厲風行,一過界就抄牌。我相信有些情況,小販貨物流動比較多元,有時小販可能放下一會兒,或無意中如何,可能是不小心或無知造成,可能與蓄意刻意不同,日後執法,這方面如何界定?」
環境及生態局副秘書長(食物)羅翠薇表示:「我們看見部分違法商戶當罰款是非法經營、霸佔地方的經營成本。如果我們不將罰則提到較高水平,其實無法達到現在我們希望達到的阻嚇力。其實我們的罰則不是今天第一次引入,我們已經實行一段時間。無論是前線執法人員,還是有關商戶,都大約知道執法尺度。如果真的是上落貨,不會發出有關定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