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續審】四名被告要求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 法官押後至周五裁決

即時港聞

發佈: 2023-06-08 07:15

撰文: 無綫新聞

民主派初選案續審,其中四名被告要求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法官押後至明早作裁決。

案件繼續在西九龍法院審理。代表被告之一吳政亨的代表大律師梁麗幗,反駁控罪中指的「非法手段」,在《港區國安法》中無清晰定義,不能輕易定論,被告濫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就屬非法手段。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指,被告串謀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辭職,有充分證據證明這手段屬非法,與《釋義及通則條例》中,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基本法》,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意圖要脅並令特區政府無法正常履行職務,或迫使行政長官下台及推翻政府,即不屬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他又稱,「非法」概念含意廣闊,不只刑事元素,也包括違憲目的,立法會議員就任時須宣誓,串謀者因此必然干犯發假誓。

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就反駁「非法手段」並無法律定義,而《釋義及通則條例》的修訂,前年五月才實施,案件發生時並不適用,其次控方亦無舉證證明被告,有意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辭職。

辯方要求裁定吳政亨、黃碧雲、何桂藍及林卓廷的表證不成立,四人毋需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押後至周五,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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