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民及申請人涉隱瞞有物業及土地虛假陳述罪成 各囚六周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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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6-20 05: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公屋租戶及公屋申請人分別隱瞞名下有住宅物業及土地,虛假陳述罪成,各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分別罰款1.2萬元及5千元。

兩宗案件周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其中一宗,被告住在深水埗海麗邨,去年填入息資產申報無提及擁有一個估值約413萬元的住宅物業。房屋署調查揭發。判刑後已收回公屋單位。

另一宗案件,被告2018年申請公屋時,未有申報擁有一幅市值約140萬元的新界土地,超出資產限額44萬元,裁決後,署方亦已取消他的公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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