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指須檢討隱瞞資產濫用公屋個案 當局稱會加強部門協作精準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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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6-21 07:2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每年平均揭發690宗隱瞞資產濫用公屋的個案,但就算在法庭被定罪,大部分都只是判罰款數千元至萬多元,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要檢討。

82歲的韋伯伯住在深水埗的「床位房」,他2017年申請公屋,當時一人長者平均等2.6年上樓,但他一直排,輪候時間一直延長,至今等了五年多。

韋伯伯表示:「能否捱到就要看天,我現在都82歲了,再過兩、三年給我,我都85歲了。上到樓都85歲,還有多少年能住?」

政府落力建屋的同時,本台於社交網站發現,有人聲稱可搜羅全港18區公屋及居屋「暗盤」,月租數千元。帖文強調如果被房屋署發現,不會提供賠償,亦不會負責。亦有市民出價7,000元,於網上「誠徵」長沙灣及青衣一帶公屋或居屋「暗盤」。

韋伯伯指出:「當然不公平,有的霸佔公屋不住,你能怎麼樣?沒有人檢查,沒有人看這些,以為燈開了就有人住。」

根據房屋局統計,2018至2022年四個年度,當局合共找到約2,800宗隱瞞資產濫用公屋個案,但只有526宗被定罪,更只有10宗被判監,換句話說,只有百分之1.9定罪個案被判監。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謝偉俊說:「絕對不夠阻嚇力,法庭只不過是緩刑的話,大家如果知道緩刑是甚麼,基本上雖然有案底,但緩刑等於甚麼事都沒有發生。」

現時相關個案的最高刑罰也只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謝偉俊說,條例訂立至今25年,是時候檢討。

房屋局回覆指,房委會會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有需要時會聯絡其他政府部門查詢關鍵資料,精準地查證濫用公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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