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樹木辦在督導各部門處理有關樹木投訴成效不彰。其中地政總署更曾積壓逾二千宗投訴,有一宗逾一年才回覆投訴人。
大埔梧桐寨村去年十月一棵樹樹幹塌下,擊斃一名男子。上月初尖沙咀海防道,亦有12米高大樹倒塌,壓到私家車、司機受傷。樹木潛藏的風險備受關注。
樹木管理涉及政府十個部門。按發展局《技術通告》,視乎路段、位置等,決定由哪個部門負責。申訴專員公署指各部門過往不時就投訴個案是否由其處理有分歧。這類分歧每年有約1,100宗,佔全年投訴約百分之3至6。
現行機制下,部門接獲投訴,如認為不屬其職權範圍,需在7個工作天內,向「1823」提交初步報告,再轉介樹木辦。但公署發現,有部門未有在時限內轉介,更曾在收到個案195天後才轉介個案給樹木辦,樹木辦接手後5天完成處理。
申訴專員趙慧賢說:「有中央統籌及督導樹木辦就要站得較前,他們的督導及統籌要到位,樹木管理部門亦需給予足夠資源及重視。」
調查又發現,地政總署前年12月至去年3月無回覆逾二千宗投訴,有一宗逾一年才回覆。
趙慧賢稱:「部門未有給予足夠重視,他們未來有電腦系統,這電腦系統會紀錄所有樹木投訴,包括何時接收、過程,及何時完結,希望屆時數字及監察有系統性工作。」
公署建議樹木辦以投訴處理時間作介入準則,並適時檢視及更新《技術通告》,加入原則性指引,讓各部門跟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