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公屋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九成七獲編配人士拒絕入住,建議房屋署不應再當作一般公屋編配。
公屋長者住屋,廚房和浴室要與其他住戶共用。房委會2001年放寬入住年齡限制,空置單位亦撥入特快編配。而改建一人單位,就是將一個大單位,分隔成兩至三戶、共用廚廁。
申訴專員公署指,這兩類單位空置率分別達百分之15和9。2021至22年度,有百分之97公屋輪候人士獲編配後拒絕,過去五年每年約有一千宗。
公署指,公屋申請需知並無清楚解釋這類單位要共用廚廁。有輪候人士亦不滿,獲編配這類單位後拒絕,亦計算用了一次編配機會。公署建議不應將這類單位作一般單位編配,例如改為過渡房屋性質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