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反對和譴責有英國政府官員及政客對《香港國安法》無理抹黑,以及試圖「妖魔化」警務處國安處依法採取的行動。
港府發言人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無論有關國家如何包庇,如何嘗試以各種形式、各種手段為潛逃的人開脫,都無法改變涉案人士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實。國安處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更是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