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禁制令,禁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廣播,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法官關注批出禁令後,違反的人會否同時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造成一罪兩審。法院下周五頒布書面裁決。
政府委聘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出席聆訊。
律政司上月申請禁制令,限制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發布、廣播、表演、刊印或出售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歌曲旋律、歌詞及改編版。
案件原本由法官陳嘉信處理,改由另一位法官陳健強負責。
律政司一方強調,禁制令只是限制身在香港的人,即使有人不知道禁制令的存在,傳播有關歌曲仍須負上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煽惑他人違反禁制令,或明知而授權、容許他人參與禁制的行為都屬違反禁令。
法官陳健強問及違反禁制令的人可能同時干犯《港區國安法》,會否出現「一罪兩審」。律政司一方就指即使這樣,被告也會得到公平審訊。
他又稱禁制令對言論自由有影響,但歌曲會令人聯想反修例事件的暴力。如無禁令,歌曲繼續傳播,會增加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律政司又稱,新聞報道並非不受禁制令規管,但同意不會限制新聞工作者合法地作出與歌曲有關的報道。
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以「法庭之友」身份陳詞,稱港府需清晰指出歌曲上載者有意圖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等,才可要求網絡平台供應商將歌曲下架,否則難以阻止市民上傳。
律政司一方就稱,若搜尋器Google知道禁制令被要求將歌曲影片下架時仍然讓它繼續傳播,便屬違反禁令。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法庭以她未有犯下禁令的行為,拒絕她的申請。
法官陳健強聽完陳詞,下星期書面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