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訴庭頒令,為2012年南丫海難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兩名死者家屬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
2012年10月1日,一批港燈員工和家屬坐船出海觀賞國慶煙花,但被一艘雙體船撞擊下沉,造成39人罹難。死因裁判官2020年決定不會召開死因庭,裁定死者為「非法被殺」。
四名死者家屬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庭但被拒,當中二人不服上訴至上訴庭。上訴人認為,原審法官並無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涉事船隻無安裝水密門、海員長時間工作、輪班安排等。希望在死因研訊公開,達致正確裁決。
南丫海難死者家屬梁淑玲表示:「那麼多年唯一一次在鏡頭面前笑,剛才在裡面很激動,這個是十年大家的努力。上訴庭贊同我們論據,事件其實涉及公眾利益,始終事件成因不單純是意外,很多原因用這件事考究原因,會否與行政架構有關,或工作操守各樣,都影響大家往後的生活,或令將來有其他不開心事情發生,我們要盡量避免,這是最重要原因。召開死因庭是事件開始,我想2012年到現在,香港市民大部分覺得這個純屬意外,也是覺得兩艘船相撞39人死亡,就是這麼簡單,事故原因是甚麼,我想香港市民有很大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