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在屯門跳上行駛中輕鐵車頂,承認故意危害安全等罪,分別判處80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12月22日,24歲送貨員唐卓賢及24歲維修技術員李兆亨,被控在屯門市中心至屯門輕鐵站之間,以及鳳地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跳上行駛中的列車車頂,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
兩人認罪,其中唐卓賢亦承認去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無許可而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並在今年1月將一艘充氣艇駛進沙田城門河限制區域。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屈麗雯指,唐卓賢有領導角色,但考慮到真誠侮意,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兆亨則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