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務處的數字,過去三年,平均有超過二百名21歲以下年輕人因販毒被捕。毒販怎樣誘騙年輕人走上帶毒之路呢?
化名樂仔的他,和很多年輕在囚人士一樣,因為誤交損友而踏上帶毒之路。
在囚人士樂仔表示︰「帶我到無牌酒吧飲酒,那時候甚麼都不需要付錢,全部費用由他們付。大概維持了幾個月左右,自己都想用錢,就問他們有沒有賺錢的門路。他們就介紹淋紅油。做完了,自己一時貪婪,想賺大錢,他們說販毒能搵快錢,搵得很快。」
樂仔從運毒,到成為管理毒品分銷中心的拆家,毒販一直誤導樂仔,說18歲以下人士即使被捕,會獲輕判。
樂仔指出︰「坐牢三至四年,那時覺得三、四年不會有事的,很快三、四年,我逃學的時間都不止三、四年。」
不過販毒的日子,樂仔說要隨傳隨到、壓力很大,於是向集團提出不幹,集團游說他做最後一次。
樂仔說︰「最後一次,我拿了一些毒品就下樓,一下樓就見到一個便衣警察,那時的反應就是想反抗。別耍了,反抗一刻已經有十多個警察衝出來,說警察、別動,就將我拘捕。」
結果樂仔被判入獄十一年零八個月。
樂仔稱︰「這個懲罰是切膚之痛。一大段人生,十六歲至二十三、二十四歲的時間已經失去了,覺得很唏噓,很後悔沒聽家人的勸喻,不要到失去了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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