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收取三名患癌病人約300萬元,稱以「自然療法」為他們治病,並建議停藥,其中兩名病人最終離世。這宗無牌行醫案在區域法院開審,女被告否認控罪。
美容中心負責人趙淑儀,2016年2月被捕,警方當時亦在她位於銅鑼灣的娉婷國際有限公司搜查。她被控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即向三名癌症患者提供醫學治療。
第一名事主是胰臟癌末期患者。2014年,被告為他進行電子針灸測試檢查和抽血,稱他拿著磁鐵2小時後,血液細胞比以前好。之後再做心理治療、磁療、光療排毒等,收取合共約69萬元。其後再建議事主不要諮詢私人醫生,聲稱只需飲食治療便可治癒。但事主病情沒好轉,2015年4月惡化入院,之後去世。
第二名事主患肝癌,2015年9月接受被告檢查,被告曾向病人稱,自己是美國自然療法醫生,但不獲香港承認,收取了約110萬元治療費用,再為事主進行多次各種療程;又建議他停服癌症治療藥物,而應使用氧氣濃縮器及補充劑等。事主2016年2月因病情惡化去世。
第三名事主早於1996年確診血癌,2013年11月參加被告的美容健康講座,其後進行腦經絡穴位測試。被告指病人的濕疹是因服用治療癌症藥物所致,邀請對方接受自然療法,聲稱自己曾患淋巴癌,接受自然療法數月後康復。
事主自2014年4月起接受多款療程,還購買補充劑及飲水機等,涉款逾118萬元。被告在兩月後建議事主停服甲狀腺和白血病藥物,但約兩年後病情惡化,需恢復服藥。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周三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