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環保署、食環署、地政總署未有妥善處理新界村屋排污設施的投訴。
公署指,環保署過去七年,平均每年接獲280宗涉及新界村屋排污設施欠妥當的投訴,逾六成投訴涉及其他部門,如食環署和地政總署,但三個部門間沒既定指引和資料交換機制,並各自執法,令個案多番轉介仍未解決問題。公署形容情況不理想。
至於地政總署就一般渠務設施,每年平均接到918宗投訴,但未有細項分類。公署指,署方未有充分監察個案,亦無措施確保業主履行處理污水和維修保養排污設施的責任,建議三個部門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探討如何採取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