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找換店及女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被判罰款共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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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9-04 05:5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間找換店及女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罰款共12萬元,是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中,有紀錄以來最高。

找換店在上水,海關去年7月發現,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未獲批,已經營匯款業務。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

海關認為破紀錄的罰款,具一定阻嚇作用,對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無牌經營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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