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涵蓋社工、教師、醫護等專業人員成為強制舉報者,及早介入虐兒個案。立法會舉行公聽會,有社福代表希望提高舉報門檻和增加罰則。
樂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黃萬成指出:「應該舉報而不舉報當然要罰,但當有人想舉報,有人卻諸多阻撓,不讓人舉報就更加應該要罰,而且要罰得更重,但目前條例草案就這方面,好像沒怎麽具體提及。」
明愛家庭服務總主任林綺雲稱:「一旦法例列明舉報個案類型涵蓋的門檻太低,嚴重程度沒那麽緊要時,嚴重程度亦沒有具體定義時,會引發過度舉報的弊端,反而阻礙受傷兒童和家庭向社工披露危機,令隱蔽家庭更隱蔽。」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回應說:「現行法例沒有涵蓋懷疑虐待或不太覺得虐待的情況,我們在說嚴重受虐,當然會涉及很多不同的情況,很多同工提到需要很多範例,示範、決策去幫助他們決策。我們也會在今年第四季,邀請專業團體和業界提交不同情境和相應安排給我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