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3人,涉嫌在十個樓宇及商場維修工程行賄和貪污,涉及賄款超過650萬元。是歷來最大宗樓宇管理和維修涉貪的檢控個案。
廉署年初拘捕49人,涉嫌以集團式操控十個樓宇維修工程項目。
周四落案起訴21男2女,分別是工程承辦商、中間人、業主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等。當中三名中間人是集團的骨幹成員。
他們被控11項罪名,包括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詐騙。
案情指2018年至本年中,集團涉嫌行賄工程顧問,賄賂物業管理公司職員等,取得八個住宅和兩個商場工程合約,包括屋苑維修、升降機、冷氣等,金額約共5.2億元,賄款超過650萬元。
其中愉景灣兩期屋苑,近三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中間人涉嫌賄賂愉景灣服務管理公司職員,共提供約200萬元賄款,以協助工程承辦商香島建築取得工程合約。
廉署相信已瓦解集團。
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余顯麗表示:「涉案樓宇分布全港九新界,甚至離島,顯示這貪污集團滲透力極強,此案無論以檢控人數、涉案工程總值,或賄款總金額來看,都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和維修最大型的檢控個案。」
廉署指已建議政府在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中,為做樓宇維修的法團獨立估算,提供適當防貪措施,亦把支援服務伸延到資助計劃以外的法團。廉署亦呼籲正進行,或準備大廈維修的業主,親身出席業主大會,審議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