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承認港鐵太子站內阻差辦公及管有鐳射筆 判囚6周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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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09-26 23:41

撰文: 無綫新聞

三名男女2019年在港鐵太子站,分別被搜出鐳射筆及阻差辦公,被判囚6星期至3個月。

三名被告分別是28歲劉汝恒、26歲劉洪發及25歲黎卓如。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晚上,一名不知名黑衣男子在港鐵太子站月台,向警方投擲膠盾。警員嘗試制服該男子期間,劉汝恒試圖阻止及拉走男子,隨即被制服。劉洪發和黎卓如亦在現場被捕,身上被搜出鐳射筆。

三人早前分別承認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辯方求情指,劉汝恒認罪及有悔意,知道自己行為魯莽及愚蠢,又指案發時,由於附近很多人橫衝直撞,令他作出不適當判斷;劉洪發亦對犯案感到後悔,希望盡快出獄,照顧相依為命母親;黎卓如就承認因一時衝動,而沒有顧及法律後果,又指她在案中參與程度較低,涉案鐳射筆亦放在背包內。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相關案例及求情後,判處劉汝恒監禁6星期,其餘兩人判監3個月。

同案其餘七名被告,六人否認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11月6日作審前覆核;另外一人被控阻差辦公,將於同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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