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電器零售商男東主及女職員,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冷氣機,早前承認違反商品說明等條例,各判囚31個星期。
被告是37歲東主廖家榮,及33歲女職員林鳳恩。案情指海關去年接獲多宗舉報及投訴,指一間網上電器零售商,收取顧客按金後,無供貨安裝冷氣機及退款。
經調查後,發現涉案零售商透過社交平台專頁,先後出售57部冷氣機,訂金總額197,500元,指它在明知出現財政困難,未能供貨,仍接受消費者付款。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兩名被告早前各承認25項違反商品說明等條例,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兩人各入獄31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