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將軍澳襲警承認非法禁錮等四罪 被判處教導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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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10-20 05:2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少年四年前在將軍澳與他人包圍襲擊一名警員,早前承認非法禁錮、暴動等四項控罪,被判處教導所令。

被告現年17歲,案情指2019年10月,涉案便衣警員在將軍澳唐俊街附近,被30多人包圍,他試圖逃跑,其後遭人圍毆。

當時13歲的被告在場用傘擊打警員,早前承認非法禁錮、有意圖導致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及暴動罪。

法官李俊文提到,被告因這宗案件被起訴後,2020年11月曾缺席聆訊,潛逃藏匿,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去年7月重新被捕,至今還柙15個月。考慮兩案息息相關,被告當時年紀、因貪玩好奇和法律觀念薄弱犯事,判處教導所令,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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