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人,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續審。控方首度傳召證人。
43歲的林卓廷等七人,否認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傳召時任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作供,獲法庭批准以警員編號宣誓。他供稱事發當日休假,但晚上九時許接報,元朗雞地多人聚集及發生毆打,於是通知當時主管。約一小時後接到自稱林卓廷的來電,追問警方如何應對,又稱正坐港鐵,到元朗「支援年輕人」。
警長稱當時叫對方不要過來,以免情況更加混亂,而警方亦來不及到元朗站保護他。林卓廷當時就稱不用保護,之後掛斷電話。